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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追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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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汇票贴现网 发布时间:2011-7-17
阅读:479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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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追索是指当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无法从付款人处获得票据款项时,请求票据其他债务人支付票据款项的行为。融信投资提示,在以下情况中,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电子商业汇票根据追索原因,将追索分为拒付追索和非拒付追索。
1、拒付追索是指电子商业汇票到期后被拒绝付款,持票人请求其前手付款的行为。
2、非拒付追索是指承兑人因死亡、逃匿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而无法继续承担票据责任时,持票人请求其前手支付票据款项的行为。
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追索的对象不以其直接前手为限制,它包括一切前手,持票人可向其任一前手或所有前手进行追索。
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若被追索人同意清偿票据款项,且追索人认可被追索人的清偿行为时,追索即告成功。
若清偿票据款项的被追索人为出票人或承兑人,票据即告结清;若清偿票据款项的被追索人为票据其他当事人,则清偿票据款项的被追索人可再追索前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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