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银行承兑汇票 |
15928997078(彭经理) |
商业承兑汇票 |
15928997078(彭先生) |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0号 |
|
|
|
新闻中心 |
银行承兑汇票判决书 |
双击自动滚屏 |
来源:汇票贴现网 发布时间:2011-7-16
阅读:2285次 |
|
XX市XX区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9)XX催字第8号 申请人:承兑汇票贴现网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人申请宣告票据无效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于2009年5月20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60日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宣告票号为BB/01 03808888、出票日期为2009年3月19日、出票人为广州一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深圳创意服饰有限公司、背书人为承兑汇票贴现网,付款人为中信银行深圳分行梅林支行、票面金额为500000元、汇票到期日为2009年9月19日的中信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申请人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王 龙
审判员 胡小鹏
审判员 周 伟
二○○九年八月十日
书记员 张 晶 |
|
|
|
|